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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政治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育规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有违法行为或正在接受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3.有违纪或师德失范行为。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岗位条件: 1.熟悉安全管理工作,熟悉电脑,会做台账资料。 2.工作严谨、高效、责任心强; 3.有学校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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