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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考核招聘博士14人公告

来源:中公教育 | 发布时间:2022-09-01 11:03:45 |  访问:1462

为满足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博士14人。

一、学院简介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84年,是一所以培养经贸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国有公办高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校、全国56所在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之一、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目前,学院上下正在全力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按照《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教发〔2021〕1号)推进申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公开考核招聘岗位相关条件要求的博士。

三、拟招聘岗位及人数(共14名)

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资格要求

(一)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积极乐观,热爱学生,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善于沟通;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条件;

4.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同意报考证明;

6.属在职人员的,近三年考核等次须在合格(称职)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以及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6.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现役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不得报考的;

10.有不适宜从事教育和科研工作的行为及经历表现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年龄要求:

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1月1日。

年龄50周岁及以下,从1971年1月1日(含)算起。

(四)岗位要求:

    详见招聘计划表。

五、岗位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二)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海南及校内绩效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海南省和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落实有关待遇。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从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前,共分两个报名时间段开展两轮考核。第一轮考核招聘考核结束后,将根据招聘情况及时更新岗位与人数信息,组织第二次报名;若岗位已招满将不再进行招聘。

第一个报名时间段:2022年9月30日前

第二个报名时间段:2022年11月30日前

(二)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邮箱:hnjmzp@vip.163.com。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以文件夹(文件夹名及邮件主题为“报考部门+岗位名称+姓名”)压缩包发至报名邮箱,并按以下序号排序附件内容:

1.《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表》(word格式)。

2.《诚信承诺书》(须亲笔签名,PDF格式扫描件)。

3.附件(提供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

(1)身份证正反面;

(2)高等教育各学段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3)职称证书、行业资格证书(如无则不提供);

(4)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提供);

(5)科研成果清单及相关证明(如无则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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