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经市人社局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教师岗位18名、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设置博士研究生教师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9个、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4个、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9个。因学院专业发展需要,辅导员岗位设置专业条件,所有辅导员岗位人员入职后,按照学院专职辅导员要求实施管理。具体岗位情况详见《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外用人控制数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各项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虽有残疾,但不影响履职,符合体检标准的人员亦可报考);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上海公务员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之前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六)考试和考核方式
1.博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
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市卫健委牵头、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实施。面谈结束后,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由招聘单位确定签约人选并直接签订协议。
2.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②课堂教学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3.辅导员岗位人员(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
安徽事业单位考试
①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1:3比例的,高于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③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课堂教学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在面试总成绩中分别占5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总成绩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各岗位入闱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总成绩相同的,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进行面试加试,取成绩高分者;专职辅导员岗位取面试高分者。
(七)考试、考核内容
1.辅导员岗(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笔试主要测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时事政策、辅导员工作实务等;
2.课堂教学主要考核考生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进行教育教学能力;
3.面试为专业课堂教学+结构化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及心理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行业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开展心理测试。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入闱考察对象人员,原则上在1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请各考生按照拟录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因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聘用人员需在所聘岗位上服务5年,若聘用人员服务期未满5年离职,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其他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咨询电话:0797-8361936
(五)监督举报电话:0797-8169012、8992189。
附件:附件1: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版)》
附件3: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
附件4: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