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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万行教师人才网 | 发布时间:2024-04-25 12:42:09 |  访问:141

为了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阶段城区学校教师共计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能力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3人,为小学阶段城区学校教师,分别是特殊教育教师1名、小学美术教师1名、小学体育教师1名。待招聘入职后列入绥宁县教育系统相应单位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绥宁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见附件一)。

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疑议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

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人员本人、父母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为绥宁户籍。

有如下情形不得报名参考:

1.本县在编在岗教师、服务本县的特岗教师,2024年拟分配至本县的公费师范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nsn.gov.cn)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nsn.gov.cn),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

1.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只接受报考人员本人现场进行报名,不得代报名。

联系电话:0739-7611882(县教育局)

0739-760667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7日—5月9日

地点:绥宁县教育局

3.现场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证件类均需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并交一份复印件存底。考生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下载填写好的《绥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二)。

(2)本次公开招聘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要求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拨打咨询电话0739-7611882进行咨询。

(3)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二),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的开考比例将予以取消该岗位招聘。

(2)笔试内容:(见附件一)

(3)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

2024年5月11日14:30-17:30

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绥宁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2.面试

(1)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及内容(见附件一)

需要进行技能测试的岗位,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折算为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所有成绩为百分制,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综合成绩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予以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时依学历高低进行排名,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凡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同时核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如体检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者必须参加了面试,且成绩有效),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面向社会公示(WWW.hnsn.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分配与聘用

1.所有教师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最低5年服务期限协议;所签服务期限协议报县人社、教育部门备案。

2.拟聘人员必须服从县教育局分配工作单位。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后报本次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再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到县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如分配后自动放弃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另行递补。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

(八)其他。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且在本方案内没有明确的事项,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解释。

五、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贯彻“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如有违纪违规事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2.考生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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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教育局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hnsn.gov.cn/snxjyj/tzgg/202404/209f1c533e2d452da9d49b17e73a59f6.shtml

附件:一、绥宁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

附件:二、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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