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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52人公告(第一批)

来源:中公教师 | 发布时间:2021-07-09 20:41:02 |  访问:447

根据广州市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为贯彻落实《广州市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见附件1),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拟面向全国引进一批广州市职业教育系统外高级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和条件

本次拟引进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52名(见附件2)。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专业对口的高级职称或技师资格、优秀的专业职业技能、突出的工作业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拟纳入编制管理的非广州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对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应聘者须符合《广州市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第七条、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三)如果引进的人才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或者人才本人选择不入编,可以柔性引进,人事关系不转入用人单位。柔性引进的人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期限一般不低于1年。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9日—2021年12月31日。

报名时间以系统邮件提交时间为准,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等所有资格条件认定需在报名前完成。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邮报名的形式。具体报名电邮、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报名电邮的名称请按“报考单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本人姓名”的格式填写,并将《广州市2021年引进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报名登记表的名称与电邮名称格式相同)和本人所获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版作为附件。

三、初审

用人单位对报名者电邮材料所提供的资格条件等进行资格初审,将符合用人单位需求的报名者列为候选人。

四、资格审查

通知候选人来广州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候选人保证个人通讯顺畅。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进入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

由专家对候选人个人资历、教育教学经验、教育管理经验、科研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通过面试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情况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应提供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七、考察

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后,到人选所在单位和档案所在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前考察人选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

八、办理调配和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的人选,办理调配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在三个月内未能配合聘用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用人单位可根据情况递补。

引进的人员可享受《广州市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相应的福利待遇。

九、其他

(一)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应聘人员报名前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是否所报职位已经招满。如该职位已招满,广州市教育局将与报名者洽谈调整新职位。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教育局。咨询监督电话:宋老师020—2208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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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pdf

2.2021年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第一批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xls

3.2021年广州市引进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9日

原标题: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第一批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7370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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