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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大理南涧县教育体育系统第二轮校园招聘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3-29 12:34:00 |  访问:163

为贯彻落实《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州校园招聘工作的通知》(大政办通〔2022〕23号)、大理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州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开展南涧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第二轮“校园招聘”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公开招聘一批急需紧缺学科教师。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轮2024年“校园招聘”专场拟招聘高中教师7名,其中:南涧县第一中学(校址:南涧县县城振兴南路121号)招聘高中政治教师1名;南涧县民族中学(校址:南涧县县城彩云路219号)招聘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教师各1名,高中物理教师2名。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南涧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第二轮“校园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分单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985、211、“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院校限制。毕业生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为: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3日)。

4.毕业生毕业时均须取得相应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参加“校园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2019年以来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在南涧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涧县教育体育局)、招聘单位(南涧县第一中学、南涧县民族中学)工作人员、县人大、县政协、县保密县、公安等监督人员和测评考官(7名)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方式进行。招聘工作组赴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进行现场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9:00—17:30,在云南师范大学(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西区田径场)举办云南省2024年公费师范生招聘会暨云南省2024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期间,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短信或来电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完整的就业推荐表彩色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6张(背面书写姓名)。

(2)如实填写《南涧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第二轮“校园招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南涧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第二轮“校园招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诚信承诺书(附件4)。

(3)对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先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并承诺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凡不能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或资格证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对《南涧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第二轮“校园招聘”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分单位表》(附件1)中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的,请在现场报名时与南涧县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沟通。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由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后期的招聘工作,资格审查结果现场通知。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将在招聘过程中适时进行复审,一经发现弄虚造假,取消参加考核和聘用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2.面试方式、内容及成绩计算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讲课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生讲课和回答问题时必须使用普通话,英语考生可以使用英语。考点提供粉笔、粉笔刷,不提供多媒体设备及学科教具。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自我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师专业知识、气质、教态、普通话、教材理解与把握、课堂设计、教学方法应用、教学技能修养、教学效果、自我情绪控制等。

(3)成绩计算及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考核评分由7名考官根据《考核评价量化表》和考生的面试情况独立评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采取7名考官按每一项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取剩下5个有效分的平均分得出考生“每一项面试要素”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由主考官、监督员、记分员、考生当场确认签名。同一个岗位面试工作结束时,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及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3.其他

(1)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2)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县人大、县政协工作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三)体检和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1.确定体检人员。面试结束后,拟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照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少数民族、中共党员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通知考生体检的医院、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2.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在县人大、县政协、县人社、县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南涧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南涧县教育体育局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出现已确定的体检人员缺检或体检复检不合格时,则按照该岗位考生成绩及上述“1”的方式优先条件顺序依次递补。

3.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体检结束后,体检结论为“合格”的考生,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出现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时,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对象公告

面试、体检工作结束后,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名单在南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五)考察

由南涧县教育体育局成立考察组组织考察,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号)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南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可以在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并向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1.考试期间放弃的;

2.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八)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暂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否则不予办理。

审批手续原则上于2024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九)签订聘用协议。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十)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律实行1年试用期,在当地最低服务期限5年。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七、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过程中,应注意安全,规划好出行时间,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研究生专业目录(2022年)》。

(三)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报名、考试、资格审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必须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内的专业名称填写。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进行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予以证明,报名时按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填写。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所以单独的辅修专业证书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五)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可视为同一专业;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如“及”换成“与”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可视为同一专业;但“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视为同一专业(如“会计学”、“会计”视为同一专业)。

(六)所学专业为“人文教育、综合理科教育、数理基础科学、综合文科教育、文史教育、政史教育、史政教育、政治历史教育、历史政治教育、艺术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学科课程与教学论、音乐舞蹈教育、音乐与舞蹈、音乐与舞蹈学、艺术硕士、数理基地班、人文科学实验班”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方向需符合所报岗位从事的教学学科要求。

(七)本次“校园招聘”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关注南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由于电话号码发生变化或预留电话无法通知到本人的,由本人负责。

(九)招聘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事宜在南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报考人员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十)招聘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南涧县教育体育局:0872-8523066   唐老师:13887226227  罗老师:13368726087

2.南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nj.gov.cn/(或http://www.zgnj.gov.cn/njxrmzf/c106453/202401/81fb8567ecec42d8b1fd3cc7defdcb4c.shtml)

八、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九、本公告由南涧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南涧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第二轮“校园招聘”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分单位表

附件2:南涧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第二轮“校园招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南涧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第二轮“校园招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附件4:诚信承诺书

南涧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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